1、属本建筑物相关业主共同所有,对因共有物发生的义务,是由业主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享有权利的同时应当承担义务,即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负有相应的义务。引申到本文,房屋外立面的所...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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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