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陆勇事件法律意义-陆勇案件对法律的影响

2022-11-16 09:16
立即邮件预约

确实有一部分得益2113于《我不是药5261神》的热播。电影传媒的影响是很大的4102,传播1653的理念深入人心,就会推动一定领域的发展,类似于韩国的《熔炉》。8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审议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其中对何为假药劣药,作出重新界定。

进口国内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于处罚;重新定义假劣药,按假劣药论处情形被删除。从去年热映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及其原型陆勇案,到今年的聊城假药案,代购境外抗癌新药被认定为假药一度引发广泛关注。

聊城假药案中的卡博替尼,陆勇案中的格列卫,这些在国外上市并取得一定疗效的新药因案发时没有经过我国药监部门的批准,进口都按假药论处,其中主要的法理依据都是我国现行的《药品管理法》。此次提交的修订草案,拟对假药、劣药重新定义。原来按假药论处、按劣药论处的情形或被直接纳入假药、劣药范围,或单独列出。

一位研究医药立法方向的专家表示,像陆勇案、聊城假药案这样的事件,将来很可能会有类似情况出现,药品管理法修订后,监管部门在处置此类事件时将有更完备的法律依据。上述专家认为,此次修订草案在法律上给代购海外新药“开了一个小口”,但并不意味放开,海外代购依然存在法律风险。

在我看来,进口未批境外新药不再算假药,该政策的推进一部分来自于《我不是药神》的热播。

确实有一部分得益于《我不是药神》的热播,人们更加关注,国家更加重视,因而政策推进

有这一方面的原因,但是更重要的是,药品在这个行业的管理比以前更加的严谨

没太大的关系,国家本来就重视这方面的调整。在药品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利国利民。

《我bai不是药神》即将于7月6日上映du。参加了内zhi部观影会dao的人们对这部电影给出专了超高的评价属,几乎要成为今年国产片口碑榜首。

故事讲述了一个交不起房租的男性保健品商贩,为赚钱留住孩子的抚养权,做起了走私印度白血病特效药的生意。而当他走进白血病人这个群体后,一场救赎就此展开——即便为此陷入牢狱,也要竭尽所能救助每一个病人。其原型是发生在湖南沅江的陆勇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案。

2015年2月26日,湖南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对陆勇一案做出“不予起诉”决定,陆勇终获自由。该案被评选为2015年度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程勇事来自真实改编,叫陆勇,是江苏无一家厂老板。2002年他确性粒细胞白血病,医生说只能活三年。他开始吃抗癌药格列卫(电影中的格列宁),这是瑞士诺华制药公司研发的药,对慢粒白血病有奇效,但是价格昂贵,在中国一个月的用药量就要2.3万,二代药更贵,每月3.9万。 陆勇两年花了近60万,扛不住了。后来他改用印度仿制药,价格不到国内进口药十分之一。亲测有效后,他把这些药推荐给病友,起初担心有人用药出现不良反应,他拒绝代购,只免费帮大家翻译买药往来的邮件。随着买药人数增多,药品价格逐渐降低,直至每盒为人民币200块。因为很多病友不懂买药流程,陆勇购买了带有他人身份信息的信用卡,用来给印度厂家支付费用。2013年,他因“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捕。当时,上千慢粒白血病人为他喊冤。事件随之被广泛传播,陆勇成为“中国抗癌药代购第一人。”

媒体报道,翟一2014年罹患,从2016年开始帮QQ的病友从德国代购抗肝癌药年下来他成为病友群里的顶梁柱。一年前他干脆辞去了项目经理的工作,从代购药物中获得5%左右的报酬。

上月底,他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刑拘,现羁押于上海市看守所。截至8月9日,来自广东、福建、海南、江西等地的病友自发写了163封求情信,希望翟一平能早日出来。

翟一平案同陆勇案有诸多相似之处,两位当事人都身患癌症,都苦心钻研成了抗癌药物通,都为众多病友代购了国外抗癌物,都有病友联名或分别向司法机关写信求情。

而陆勇案最终以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后,作无罪不起诉处理,这让公众悬着的心放了下来。陆案如此结局,律师辩护固然是重要因素(准确找到无罪辩点),但根本原因还是陆勇的代购行为未收任何代购费,这使得他的行为不能认定为“销售”而只是单纯代为“购买”,检察机关指控的“销售假药罪”自然不能成立。

翟一平案致命之处,恰恰在于他收了5%左右的代购费上,使得他的行为认定为“销售”没有问题;而依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进口药物,即可视为假药。因此,上海警方以涉嫌销售假药罪立案追究翟一平,在法律层面上并无问题。

翟案的辩护律师将问题核心置于立法层面,认为将国外代购的真药定性为“假药”并入刑值得商榷。

1997年《刑法》依照《药品管理法》的假药定义,不包括未经批准进口的真药;2001年《药品管理法》修订,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开始被认定为假药;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一犯罪构成要件,这意味着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真药也将被追究刑责。

法律人都知道,生产销售假药罪是个十分重的罪种,最高刑为死刑。该罪同生产销售劣药罪不同,属于行为犯而非结果犯,只要有生产或销售法律意义上的“假药”之行为,就是犯罪,而生产或销售了劣药,必须出现严重后果才是犯罪,而且没有死刑。

这样说来,从发达国家(例如德国)进口按更高技术标准生产出来、疗效优异的真药,只是违反行政管理规范而未经批准进口,即直接认定为“假药”,管理方式着实过于简单。

导致的后果是,销售了未经批准进口的“真药”会触犯销售假药罪,要比生产销售过期疫苗只定为生产销售劣药罪要重得多,明显不符合罪刑均衡的刑法原则。

因此,《药品管理法》关于假药的认定标准,修订调整势在必行,这也与国家层面正推动的进口抗癌药零关税政策、同情给药制度释放的政策善意相呼应。

不过,就算依现行法律规定,翟一平案也不应过于悲观,毕竟他只是象征性地收了5%的代购费,牟利极小(国家药品零售允许20%利润);其代购的进口药,未产生不利后果;众多癌症病友为其喊冤等。综合这些因素,可知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确实不大,最后仍有按罪轻不起诉处理的余地。

7月2日晚2113,由文牧野导演、宁浩监制、徐峥监制并领衔主演5261的电影《4102我不是药神》在清华大1653学举办首映礼。

在陆勇的倡议下,由片方以及主创人员筹集,捐赠200万元人民币给白血病患者。

首映当晚刘晓庆、黄晓明都来捧场,刘晓庆赞叹了演员表演,黄晓明则直接爆粗:“电影太特么牛X了。”并喊话导演:“以后再小的角色也叫我来演,倒贴钱都愿意。”

首映礼现场,《我不是药神》的众主创一同亮相,与观众近距离交流。主演周一围真诚表示:“我觉得其他的话不用说了。”王传君则分享带着母亲的信念演“清创”那场戏的经历。谭卓再次哽咽:“我特别幸运有这样的机会遇见这伙人。”章宇以言简意赅“激动”二字概括心情。

王砚辉发言:“作为一个文艺工作者我们做了一件特别有意义的事情。”王佳佳感动主演们的共同创作。戏中有重要泪点戏份的苇青老师则大呼“值了”。饰演戏中徐峥儿子的朱耕佑小朋友亦童趣发言,“这是一个有爱的集体”,被问及父子饭馆一场戏吃了多少个包子的时候,小朋友憨笑道:“32个。”足见导演“文保保”对孩子一视同仁的“再保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