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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法律条文-刑事案件转为治安案件的程序

2022-11-1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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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由公安机关依法的,经办案单位的县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出具刑事案件立定书和立案通知书(有些地方格式为回执行使,用于告知报案人或者被害人),原治安案件不必办理撤销手续。如果是移交案件,还要办理案件移交手续,涉案扣押物品,随卷移送。

没有工作日这个说法,比如一个人吸毒又贩毒,治安拘留15天加判刑3年的话,先关到拘留所在转到看守所

这个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公安机关认为可能构成形式犯罪的,会立案侦查,做出立案决定即刑事程序开启。

没有时间规定,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查,按照刑事程序处理

你好,这个是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要看公安部门的侦查效率。

可以。但这一切并不是人制的有符合法定情形时,案件性质才会发生。比如:人身伤害案刚开始调查时,初步判断属于轻微伤的,可以行政案件立案,但如果经司法鉴定后,伤害达到轻伤二级以上的,则案件性质转化为刑事案件。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轻微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1、(构成轻伤二级以上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7天之内不放人的话就判刑了。”这有误会,37天是刑事拘留,如果发现情节严重,要立即转为逮捕追究刑事处罚;如果在37天内刑拘期间,查没有严重问题,不构成刑事处罚,那就转为治安案件进行行政处罚。

问:由一起打架斗殴的2113治安案5261件转为刑事案件后,行凶4102者肆无忌惮,继续威胁恐吓受害人,公安1653机关的司法鉴定证书结果显示对被害人已经造成轻伤害二级,公安机关应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手段?司法鉴定结果发出已经一月有余,公安机关对嫌疑人不采取任何处理手段,是否存在不作为行为?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如果经鉴定伤情达轻伤二级,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对于轻伤二级,原则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能主动赔偿受达人损失,化解矛盾的,可以同时宣告缓刑。法律链接:〈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