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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续签合同受不受法律保护

2022-11-1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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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既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不律保护一说只有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生效条件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否则有可能不仅无效而且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应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这个约定理,先按《劳动合同法》第16、81条规合同要到手,否则你没有证据。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1.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如人单位提出续签,而劳动者不同意,则劳动以另外谋职,但不能单位支付合同终止的补偿金;劳动者提出续签,而用人单位不同意,则应支付合同终止的补偿金,数额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2.现在合同期满而公司没有提出续签,但是同意你继续工作,你们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在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一个月后,依法应支付你双倍工资。当然,这双倍工资,你可在离职时要求支付。3.你现在也可要求公司续签合同,也可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赔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如下,任选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单位不续签的,应该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按照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实发)的标准。

依据我国劳同规定,合同到期了,续签自动解除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间有违法行为,否则不应赔偿。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照你之前实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你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以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为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合同上是明具体劳务关系解除条件,,种理由,就算纸不能作为理由另外用人单位有以为提醒你续签合同那是他们的责任!赔付规则,按照你工作时间计算,大方您工作了1年,如果接触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赔偿你单月工资,2年赔偿2月,不足1年四舍五入, 半年算一年,不足半年给半月薪水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再续签。

用人单位不进行经济补偿。

当然受保护了,未续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也是事实劳动关系。

1、要求续签合法有效;2、不签合同,单位不发年终奖和工资,属无理;3、如育异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看你签订的日期有没有造期中间的空缺。时间签所谓,只要日期没问题就可以。比2009年12月1日应该签订 他写的日期是2010年1月1日。这样就少了一个月。那就签呗,劳动合同还是保护劳动者的比较多

单位在到期提前30天通知你是否这个是合法的签不签是另外一回事。不续签,那就是到了合同期之后不续签终止劳动关系了。你做到什么时候就要发你在工作期间的工资,工资是不能克扣的,否则是违法的。年终奖就看每个单位的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