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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是法律行为吗-签订合同属不属于法律行为

2022-11-1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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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商共同签订的合同,合同行为属于双方共同的法律行为。

如果你朋友的亲戚是他的代理人,那么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拓展资料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死亡;(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_百度百科

合作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法律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由你的代理人理权限内代替你签字的;或你明知他人以你名义在合作协议上签字而不作否认表示,则签字有效,合作协议也有效。

2、如果是是他人在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情况下代替你签字的,经你追认后,该代理签字有效,合作协议也就有效。

3、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所签合作协议无效,对你没有法律约束力。

拓展资料

合作合同虽然性质特殊,但是仍属于合同法的管辖范围。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即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须达成协议,即意思表示要一致。

《合同法》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合同法百度百科 民法通则

在于你的举证问题。如果你举证能够证明当时是合伙人的授权,则有效。如果证明不了,加之现在对方合伙人不同意,则无效。

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其合伙人有去公证处公证并有书面授权的话是有效的。否则无效。

作协议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法律效力具况而定:1、如果你的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代替你签字的;或你明知他人以你名义在合作协议上签字而不作否认表示,则签字有效,合作协议也有效。2、如果是是他人在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情况下代替你签字的,经你追认后,该代理签字有效,合作协议也就有效。3、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所签合作协议无效,对你没有法律约束力。《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一方必须是合法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彼此形成的当事人才有资格。

劳动双方主体具有特殊性:一用人单位或团体;令一方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一方:必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其主体的性质和资格受公司法等法律的调整。另一方是劳动者,需要年龄在16周岁以上,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满足以上条件的双方主体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受劳动法保护!

是双律行为。因为有双方意思的一致。赠与人做出赠与行为,受赠人表示并做出受赠接受行为,赠与行为生效,签订赠与合同后受赠人拒绝接受赠物,赠与行为无效,赠与合同也失效了。赠与行为没有签订书面赠与合同,但受赠人接受赠与,视为成立并生效了赠与合同,赠与行为有效。

赠与合同是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的,赠与合同是有书面形式的,可以查的,赠与行为是没有任何形式的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合同是协议,而赠与行为是履行赠与合同的一个必要环节。

签订合同的行为于经济法律的客体,作为经律关系客体的“经济行为”,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它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是指主体一方利用自己的资金和技术设备为对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对方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是指主体一方为对方提供一定劳务或服务满足对方的需求,而对方支付一定酬金的行为。“签订合同的行为”作为一项特定行为,一般不会导致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因这项具体行为而得到酬金的结果,故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