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这就表明劳动合同的鉴证不是其生效的必备条件,而是自愿选择的生效条件。所以劳动合同双方在没有约定,需经劳动鉴证而使劳动合同生效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仍然是依法有效的。
一般是劳动行政2113主管部门。
劳动合同鉴证是指5261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4102、证明劳动合同真1653实性、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措施,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和提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鉴证。
但劳动合同的鉴证不是必须的,是否鉴证与劳动合同的效力无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以劳动合同未经鉴证为由不受理相关的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鉴证,是指劳动行政机关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程序及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备性、可行性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确认的法律行为。在我国,鉴证是对劳动合同确立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的证明,是国家对劳动合同实施有效管理的一种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鉴证
劳动合同上的鉴定单位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在劳动合同不需要鉴定了,只需要签订后,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即可。
劳动合同备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你现在用的可能还是老版本(劳动局提供的)的劳动合同前的老合同都需要当动部门盖鉴定章合同才有效,但是这个规定好像早就废除了,现在大部分企业签的合同都是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自己拟写的,劳动部门也没有必须去做鉴定的强制规定!
劳动合同上有个鉴定单位,一般是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鉴定是其中一个部门劳动监察大队。
鉴定单位应该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单位无效。
劳动保障部门劳动关系工,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工作,试解答您的问题!1、国家没有任何法规和政策规定劳动合同一定要鉴证,按照规定,合同一经双方签字,马上生效。2、鉴证是劳动保障部门的一项服务性工作,其目的是为了减少因为合同条款不合法而产生的劳动争议,也是为了提高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的手段之一3、关于合同鉴证各地有不同的规定,比如说,有些省市在职工办理退休,参保时会将鉴证后的活动作为办理凭证。所以需要部需要鉴别、证明要看你们那里的具体规定希望您满意我的回答
当然不是。如果双方无特殊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即可以有效。鉴证不是法定的生效程序。
当劳务双方自合同签定时(或合同中注明日期)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