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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贷款借新还旧的法律规定

2022-11-16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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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旧实际属于贷款重组。原因:1过债组,借款人能善财务状况,增强偿债能力;2、通过债务重组,能够弥补贷款法律手续方面的缺陷;3、通过债务重组,能够追加或者完善担保条件;4、通过债务重组,可以使银行减少风险。重组方式:变更担保条件;调整还款期限;调整利率;减免贷款利率等。

有三个条件:

1、根据《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第九条: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未归还,又重新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应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认定不良贷款。对同时满足下列四项条件的,应列为正常贷款:

(一)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

(二)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

(三)贷款担保有效;

(四)属于周转性贷款。

2、对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应列入正常贷款的,应由信贷经营部门提出书面意见,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审核,报其主管行长核准后,由会计部门办理转账手续。

3、对逾期贷款,应在贷款到期的次日,由电脑系统自动或由会计部门转入逾期贷款科目;对呆滞贷款,应在逾期贷款满规定年限的次日,由电脑系统自动或由会计部门转入呆滞贷款科目。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5年7月27日发布的《贷款通则》(试行),不良贷款分为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中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长期以来,中国专业银行信贷资金基本上是粗放式经营,不良贷款在专业银行贷款中已经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不良贷款问题不仅严重制约着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而且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一大隐患,已到了非解决不可而又很难解决的地步。分析不良贷款的成因对促进中国银行业务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

第五对下列具体情形以办理借新还旧:)通过贷款借新还旧,可收回部分贷款本金或利息,款担保效力不低于原担保; (二)贷款借新还旧后有利于贷款安全和借款人落实还款计划,通过贷款借新还旧能使原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存在的法律缺陷得到完善,或使信用贷款转化为担保贷款,或进一步增强担保的可靠性; (三)贷款借新还旧后担保、抵质押权不会丧失或削弱,而通过其他方式处臵将导致贷款担保或优先受偿权丧失; (四)变更借款人后贷款风险明显降低; (五)其他通过贷款借新还旧降低贷款风险的情况。 第六条 对上述情形需要办理贷款借新还旧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重点扶持的行业; (二)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且未发生实质性的、不可逆转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三)借款人经营稳定,经营性现金流足以作为还款来源; (四)在原贷款期限内未发生恶意拖欠利息、挪用贷款等情况; (五)加强担保措施,贷款担保效力不低于原担保。

不良贷款认定暂法第九条 贷款到含展期后到期)后未归还重新贷款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应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认定不良贷款。对同时满足下列四项条件的,应列为正常贷款:(一)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二)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三)贷款担保有效;(四)属于周转性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