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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如何?
日期:2006年6月22日10时 新闻来源: 新闻作者:

  
   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基础是业主对物业的所有权,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的业主对与该物业有关的一切有关事项拥有决定权。业主委员会虽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可是业主委员会可以用自己的名义独立提起诉讼或应诉,在民事诉讼中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的“其它组织”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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