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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项目组织结构实例分析
日期:2005年6月8日20时 新闻来源: 新闻作者:
    从其他方面看,山东日照电厂利用了出口信贷和商业信贷。以山东电力公司作为项目的总承包商的做法虽然保证了国内对项目的绝对控制,但风险过于集中在山东电力公司,其主要贷款方出口信贷银行由于有政府的保证和对山东电力公司的完全追索权而无需承担风险。刺桐大桥利用股东筹资来贷款,使股东的风险过于集中,实际的资金筹措有无限追索的倾向,而且为工程提供风险分担的参与方过少,不确定因素防范不够。而海峡隧道工程,各参与方的联合形式非常有效。银行和承包商的股权投资仅有0. 8 亿美元,大部分股本分散在众多的小投资者身上,风险得到分散,而且承包商还可以通过承建工程获得收益。银行的贷款是有近200 家欧洲的银行提供,并有铁路联营的担保,因此虽说项目的风险比国内两个项目要大得多,政府所给的支持要少得多,但项目发起方和银行的单个机构承担的风险并不大。这一点值得借鉴。

三、结语

    从以上分析得出,我们在组织国内项目融资时,不在于机构参与多少的表面形式,而是该种组织形式下获得融资的便利和风险的控制。不能导致实质性风险的集中,否则参与的机构越多,风险可能越大,当项目失败时对风险集中的参与者的损害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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