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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交通道路法律法规

2022-11-16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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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道路法律、法规主要由法律—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以下《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部门法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组成。此外,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补充规定。

工程法律法规有,根据《中华共和国公路法》十二条, 公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关规定进行。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等等。

关于道路交通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431346361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

5.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6.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7.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8.交通违章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9.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

10.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颁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2001年颁布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1996年颁布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 1996年颁布5.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991年9月22日颁布6.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7.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1994年2月22日颁布8.交通违章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2000年颁布9.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 2000年颁布10.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1988年颁布11.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1997年颁布12.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 2001年5月12日颁布13.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2001年6月16日颁布1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199915.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996年6月4日颁布16.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2002年颁布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997年7月3日颁布18.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003年5月13日颁布19.企业自备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办法 2003年7月12日颁布2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20月28日颁布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2004年1月1日颁布2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04年4月28日颁布2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2004年4月30日颁布24.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2004年9月13日颁布25.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试行) 2004年11月2日颁布26.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2004年11月19日颁布27.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 2004年11月22日颁布28.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2004年11月22日颁布29.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21日颁布30.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2004年12月27日颁布31.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2004年1月10日颁布32.铁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办法 2005年4月1日颁布33.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生产维修进口许可管理办法 2005年4月1日颁布34.铁路机车和自轮运转车辆驾驶员资格许可办法 2005年4月1日颁布35.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办法 2005年4月1日颁布36.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办法   2005年4月1日颁布37.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2005年3月23日颁布38.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2005年4月13日颁布39.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工作规则 2005年4月22日颁布40.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2005年5月9日颁布4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005年7月13日颁布4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05年7月12日颁布43.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2005年6月7日颁布44.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005年6月24日颁布45.109、202国道文明样板路检查验收办法 2005年8月29日颁布46.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2005年9月26日颁布47.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2005年10月10日颁布48.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2005年10月10日颁布49.机动车用喇叭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2005年10月10日颁布50.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回复反射器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51.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制动软管总成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52.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摩托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53.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后视镜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54.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5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燃油箱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56.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57.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58.摩托车后视镜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2005年10月10日颁布59.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2005年10月10日颁布60.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 2005年11月3日颁布61.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2005年12月13日颁布62.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 2005年12月31日颁布63.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2005年12月29日颁布64.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2006年1月4日颁布65.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2006年2月6日颁布6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2006年1月12日颁布6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2006年2月27日颁布68.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第3号) 2006年1月27日颁布69.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 2006年3月20日颁布70.《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006年3月21日颁布71.《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2006年6月8日颁布7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6月30日颁布73.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6年6月23日颁布74.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2006年7月6日颁布75.三峡船闸完建期煤炭船舶过闸通行证管理办法 2006年8月17日颁布76.交通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试行) 2006年8月29日颁布77.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2006年8月29日颁布78.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2006年7月5日颁布79.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2006年11月23日颁布80.关于废止33件交通规章的决定 2006年11月24日颁布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1.社会单位申办收费停车场有关手续须知2.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2年12月1日颁布3.关于加强公路建设管理确保完成公路建设目标的通知 2003年颁布4.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公路无证经营客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03年5月16日颁布5.关于道路货运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有关问题的复函 2003年颁布6.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若干条款的解释 1988年7月4日颁布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 2003年9月27日颁布8.关于加强公路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3年11月7日颁布9.关于做好水路运输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2003年11月11日颁布10.交通部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年12月5日颁布11.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 2003年8月29日颁布12.关于严格遵守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业务范围的通知 2004年2月9日颁布13.西部地区公路建设主要技术政策建议 2004年1月8日颁布14.司法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15.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004年4月30日颁布16.关于贯彻落实国办通知认真做好交通行业能源节约工作的通知 2004年6月14日颁布17.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公告 2004年6月18日颁布18.交通部关于在公路建设中严格控制工期确保工程质量的通知 2004年6月11日颁布19.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2004年6月8日颁布20.关于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中规范收费罚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年6月23日颁布21.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 2004年7月13日颁布22.交通部关于建立反水上运输超载长效机制的通告 2004年6月16日颁布23.交通部关于治超期间采取措施确保交通畅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年7月5日颁布24.关于做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2004年10月27日颁布25.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国际集装箱内支线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4年12月9日颁布26.关于在高速公路主干道设立检查站点有关问题的函 2004年12月15日颁布27.关于汽车进口配额换发自动进口许可证问题的公告 2004年12月28日颁布28.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2004年12月22日颁布29.关于实施电子舱单数据接收工作的通知 2004年12月16日颁布30.建设部关于实行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三证的通知 2004年12月27日颁布31.关于印发北京、上海、广州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通知 2005年1月5日颁布32.关于《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2003年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2005年1月18日颁布33.关于机动车报废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2005年1月10日颁布34.关于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年4月4日颁布35.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5年3月2日颁布36.关于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2005年4月27日颁布37.关于2005年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5年5月26日颁布38.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的通知 2005年5月13日颁布39.关于加强雨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05年7月20日颁布40.关于印发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5年7月13日颁布41.关于加强治超站点管理规范治超执法行为的通知 2005年8月10日颁布42.对《关于无证经营出租汽车行为是否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的请示》的复函 2005年10月12日颁布43.关于发布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等22项交通行业标准和废止汽车旅客运输班车客运服务质量等93项交通行业标准的通知 2005年9月21日颁布44.关于加快交通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进度的通知 2005年10月24日颁布45.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公路建设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5年8月23日颁布46.关于开展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培训工作的通知 2005年10月8日颁布47.关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超限运输审批许可行为的通知 2005年9月28日颁布48.关于征求《汽油车双怠速法排放测量仪器和计算机控制软件技术要求》等四项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2005年10月28日颁布49.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上传及管理的通知 2005年9月10日颁布5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2005年9月29日颁布5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 2005年9月23日颁布52.交通部关于构建交通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网络的通知 2005年9月7日颁布53.关于进一步加强川江及三峡库区载货汽车滚装运输市场管理的通知 2005年10月26日颁布54.关于规范转籍车辆公路养路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2005年12月14日颁布55.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56.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年11月22日颁布57.印发关于防治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早期损坏指导意见的通知 2005年11月9日颁布58.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 2005年12月28日颁布5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的通知 2005年12月25日颁布60.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2006年2月20日颁布61.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6年3月16日颁布62.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2006年1月4日颁布63.《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 2006年4月3日颁布64.《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2006年4月3日颁布65.关于对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06年4月4日颁布66.关于加强联运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6年3月22日颁布67.关于规范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的补充通知 2006年6月13日颁布68.关于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管理的通知 2006年6月16日颁布69.关于加强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通知 2006年4月11日颁布70.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管理的通知 2006年6月25日颁布71.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2006年5月23日颁布72.《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2006年6月9日颁布7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6年5月10日颁布7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加强车辆管理的通知 2006年5月31日颁布75.关于认真贯彻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通知 2006年5月11日颁布76.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机动车保险管理工作的 通知 2006年10月13日颁布77.2008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6年11月10日颁布78.关于加强国内水路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市场准入管理的通知 2006年11月10日颁布79.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 2006年11月10日颁布80.交通法规制定程序规定 2006年11月24日颁布81.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 2006年12月01日颁布8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2006年12月04日颁布

参考《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五条机动车间没有路灯明不良或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相关知识、题库和考题都和科目一考试差不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一)e69da5e887aa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65636133“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的定义为:车辆在道路上有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说,构成交通事故要有4个要件:即车辆、道路上、交通违法行为或过错、损害后果。浅析道路交通事故新定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是我国法律对道路交通事故定义的阐述,具有法律效力,要想对道路交通事故有深刻地认识,就要准确地领会这一定义的含义。首先,道路交通事故的主体,一方必须是车辆。即发生道路交通的事故的双方或者是两车之间、或者是人车之间发生的刮擦、碰撞或直接影响等形成的事故,有一方必须是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对车辆进行了界定,这里的车辆包括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可以有相对方可以没有相对方,车辆因侧翻导致自己损失的事故就是没有相对方的道路交通事故。相对方可以是一方也可以是多方,多辆车发生追尾的事故就是相对方是多方的道路交通事故。其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域范围是道路,发生在道路以外的事故一般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的含义也做了解释,即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道路,还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应当说,凡在这些场所发生的事故都应当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这时排除了那些在家庭私有车库、私有场院内的场所等那些非公众通行的地方发生的事故。再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个主观因素是过错或者意外。在法律意义上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认识到结果的发生而追求结果的发生,驾车追求撞人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就是故意,这一行为不是交通肇事行为,而是故意伤害。过失是行人应该认识到结果的发生而没有认识到或认识到结果的发生但轻信能够避免,最终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是一种过失行为,是一种最为常见的肇事行为。发生意外的情况,也就是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发生了当事人意想不到的情况。如由于客观原因使道路状况变化、刹车失灵等。区分当事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因素,对于明确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有着很重要的意义。解释中还提到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是指由于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给双方当事人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如果虽然发生了碰撞,但对双方当事人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或损失,也就谈不上为交通事故了。新中国最早的有关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是1951年经政务院批准,由公安部公布的《城市陆上交通管理暂行规定》,但是该法并没有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随后又出台了几部有关道路交通的部门规章,也都没有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直至1991年国务院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才第一次明确地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条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它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的概念和外延的变迁也是我国对外交流的需要。日本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是,由于车辆在交通中所引起的人的死伤或物的损失。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道路交通事故是在道路上所发生的意料不到的有害的或危险的事件。道路交通事故新的定义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事故定义去掉了违法行为这个在过去处理的交通事故的必要因素,将过失改为过错,并增加了意外事故。新定义与国外定义比较,类似的地方都是在道路上或在交通中引起的死伤或物损的意外事件。但是无论是美国定义中的“意料不到的危害的或意外的事件”,还是日本定义中的“由于车辆在交通中所引起的人的死伤或物的损坏”,对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来说都隐含了过错或者意外,从这个角度而。言,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新定义与美国、日本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反应出在交通事故处理方面我国正在与国际接轨

1,《机动车领和使用规定》:机动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达到12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扣12分),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对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交通警察可依法予以扣留。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款“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5,按照以上的规定,处于倍保费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