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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日期:2006年6月27日10时 新闻来源: 新闻作者: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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