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English·日文版·韩文版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首  页 热点关注 经营开发 建设工程 购房指南 租房指南 拆迁指南 理论园地 业主委员会
业主维权 物业管理 建筑规范 合同范本 以案说法 法律咨询 法律法规 网上委托 日期:
新闻正文
你的位置:[jf:navigation]
[jf:title]
[jf:stitle]
日期:[jf:year]年[jf:month]月[jf:day]日[jf:hour]时 新闻来源:[jf:source] 新闻作者:[jf:author]

如交付房屋后发生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该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____使用说明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要求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甲方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甲方按装修、设备差价__________倍补偿。


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本条共有18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下一页

责任编辑:[jf:editer]
信息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