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06年6月19日21时 新闻来源:上海房地资源网 新闻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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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第9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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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下述城市建设基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经审核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沪徐房拆许字(2006)第9号)。希望被拆迁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共同配合做好拆迁工作。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南站及配套工程 二、房屋拆迁人:上海铁路局 三、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上海市徐汇区市政建设所 四、建设项目拆迁范围:徐汇区新龙华村新龙华54号、老沪闵路新龙华54号 五、房屋拆迁期限: 自 2006 年 6 月 6 日起,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止。 六、上岗证号:XH-030037、XH-030046 七、对我局核发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60天内向本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八、房屋拆迁现场办公地址:龙吴路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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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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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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